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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财经新闻 彭宇案的道德杀伤力 公交车站的罗生门 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在南京的水西门广场站,彭宇从83路公交车后门下车,与此同时,手里拿着热水瓶等东西的徐老太太正在跑向新开来的一趟比较空的83路车。他们是否发生了碰撞,究竟是小伙子彭宇所说的助人为乐,还是徐老太太所说的撞了人事后不认账?法官没有试图把这一问题彻查清楚,无数在判决后作纸上推理的人们认为,完全的真相只有两个当事人知道。 事实上就是,彭宇扶起了老太太,老太太说她腰疼得厉害,另一位旁观者(后来的法庭证人)也来帮忙把老太太扶到一旁坐下,并打电话叫来了老太太的儿子。彭宇和老太太的儿子送老太太去了医院,彭宇付了200元作为老太太的诊费。 而对于这个事实,双方各有不同的陈述。老太太的陈述是:彭宇把她撞倒了,扶起了她,送她到了医院,拿出200块钱作为预赔款,在得知老太太的伤情是骨折后,翻脸不认账了。 彭宇的陈述是:他下车,看到了老太太坐在地上很可怜的样子,于是扶起了她,送她到了医院,因为老太太的儿子说身上钱不够,于是拿出200块钱借给她,老太太在得知伤情是骨折后,翻脸咬定伤是他撞的。 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于是报警,双方到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做了笔录。而后徐老太太施行髋关节置换术,各项费用合计13万多,遂将彭宇告到了南京鼓楼区法院。双方开庭4次,最后法院判定:“本次事故双方均不具有过错。因此,本案应根据公平责任合理分担损失。”“根据本案案情,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 判决引发巨大争议 40%,是一个当事双方都不能满意的结果。然而,判决书中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没有引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演绎了一系列令人吃惊的推理,其精华总结就是:你为什么要挺身而出,归根结底就是你心中有鬼。不管彭宇是不是冤枉的,法院的这份判决足以激怒公众。 网络的力量又一次爆发出来,让当事人深感吃不消。 9月5日,报纸对于此案的报道和评论开始上传到网络,5日下午,开始形成巨大的传播狂潮,法院的原文判决,电视台对此的节目视频等迅速在各个论坛传播。同时被公布的还有此案主审法官的姓名、办公室电话、单位地址,等等,这已经成为每一次网络事件进入高潮的标志。 (来源:新世纪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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