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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的人性化不等于“任性化”
                                         □ 由之
    时下,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人性化管理不仅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在这一过程中,或多或少也出现了一些误区:将人性化管理和严细管理机械地对立起来,认为企业严格执行制度,尤其是对一些违章违纪现象进行处罚是“不人性”;把“人性化”作为放松严格要求,甚至是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接受教育和处理的借口;有的基层干部也认为企业实施人性化管理了,对员工不敢严要求,凡事愿当“和事佬”,抓管理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生怕被扣上“不人性”的帽子。
    其实,人性化管理是指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要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在管理方式上减少和避免“冷冰冰”、“硬碰硬”,做到理解人、关心人,显现柔性和温暖,它追求的是企业的本质安全和员工真正的身心愉悦。而严格的管理则是用刚性的约束确保企业正常、持续地运作,保证企业目标和员工利益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是将制度化的刚性约束与人性化的弹性管理融合在一起,构成企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丝毫不矛盾,且缺一不可。
    以人为本并不是以个人为根本,而是以企业全体员工的利益为根本,这包括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严肃的纪律、严格的管理正是实现这一责任的基本保证。所以,人性化管理必须建立在严格的管理规定基础上,以严格的制度为前提和依据,而不是抛开原则无限制地讲求“人性”,并不意味着对严格管理的“打折”和弱化,更不允许“任性化”。如果把“人性化”片面地、无外延地扩大,成为“任性化”,势必导致企业管理的混乱,员工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以人为本”便无从谈起。
    比如眼下集团公司正在执行的《安全生产禁令》,动辄“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看起来冷酷无情,不够“人性化”,实际上,认真解读每一条禁令,都是企业生产管理中所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的,违反了就可能导致事故,使企业的安全和员工的身心受到危害。而《禁令》在先,促使员工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避免伤亡,保证安全,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禁令》正是从对员工生命负责出发,构成员工幸福和企业发展的保证,本身就体现了“人性化”。“宁听骂声,不闻哭声。”其实正是对员工倾注真情的真正关爱,从这个意义上,严格执行《禁令》,道是无情却有情。
    作为一个合格的基层管理者,应当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的关系,执行制度毫不通融,认真负责,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把人性中固有的理解、关爱、包容、尊重注入其中,讲求方式方法,有的放矢、把工作做到员工的心坎儿上,让员工在和谐的环境中参与管理,让企业在和谐的环境中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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