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齐鲁石化公司  国内统一刊号:CN37-0009    广告登记证号:3703034090003   地址;山东淄博临淄

英文网址:http://www.qlshbnews.com  http://www.qlshbnews.cn           中文网址:齐鲁石化报.com

首 页
图文版索引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石化要闻
本报特稿
本报评论
新闻会客室
企业文化
心灵驿站
文化副刊
生活副刊
翻翻旧闻

您现在的位置:文本版-石化要闻
                            
 抓安全出重拳 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
                                   七名厂级领导受到处分
    本报讯 (记者 封朝晖)近日,公司下发文件,对炼油厂“3.17”建设公司职工硫化氢中毒事故和“4.8”企外职工爆炸伤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纪律处分。
    3月17日硫化氢中毒事故,暴露了炼油厂、建设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炼油厂、建设公司领导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公司决定:对炼油厂、建设公司两名主管领导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炼油厂厂长、党委书记和建设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四名领导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4.8”企外事故,暴露出炼油厂在承包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漏洞,炼油厂领导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公司决定:对炼油厂一名主管领导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炼油厂厂长、党委书记两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公司要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针对公司当前异常严峻的安全工作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反思,做到抓安全要有认真严谨的作风,不能马马虎虎、简单粗糙、粗放管理、野蛮操作。在直接作业环节上,要瞪起眼睛,加大查处力度。作业前一定要进行危害辨识,制定详尽的作业方案,监护到位。在日常管理中要敢抓敢管敢于揭短,更要严格管理外来施工队伍,彻底克服以包代管。业主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工程部门要加强监管,切实抓好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
 
关于本报 本报电话 投稿方法 广告刊例 联系我们

齐鲁石化报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0533-6293863
Email-qlshb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