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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文本版-心灵驿站 我们为老人做了些什么 老人节前后,报社收到了很多关于老人节的稿件。其中,赞美老年人的、老年人人老志坚为子女为社会多做贡献的、领导看望老年人的稿件居多,偏偏见不到作为子女、作为年轻人如何尊老敬老为老年人作贡献的稿件。本人对此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和看法,不吐不快。 其一,赡养父母本应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却出现了子女“盘剥”父母的现象。现在生活在城市里的绝大多数老人,有固定的养老保险,有可靠的生活来源,不再需要子女赡养了,那么他们的子女是不是就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了呢?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年轻人已经忘记和不再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了。不仅如此,还出现了大量“啃老族”。例如:年轻人结婚置办一个新家,要父母出钱,而且家具家电都要高档的;买房子,要父母付钱,还得买大房子、新房子,父母却住旧房子、小房子;生了孩子,要父母当保姆,而且是“长期合同”;一年到头要吃父母的饭,却很少往父母家交生活费;孙子孙女花钱,还要打爷爷奶奶钱包的主意;小两口外出旅游度假,却让父母在家看孙子孙女;此类现象,举不胜举。 其二,年轻人应该自立,但现在年轻人的自立意识和能力在弱化。按照中国的传统,年轻人尤其是男青年,结婚后就应该自立门户,自己养活妻子儿女。据说国外更讲究青年人自立。现在的许多到了自立年龄的年轻人却“立”不起来,还要靠父母养活。许多当父母的,养大了子女还要养活子女一生,养活了子女还要养活孙子孙女,“辛辛苦苦哪有个头”? 我们在家庭伦理、家庭道德等等方面遇到了许多新问题,需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和重建。 (作者:卯金刀 单位: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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