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本信息公开指南。该指南旨在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如何获取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在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能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 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2. 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3.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
4. 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5. 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
6. 财政预算、决算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7. 公众咨询与投诉渠道;
8. 其他依法应公开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1. 官方网站:访问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官网(网址:XXX),可查阅最新政策文件、规划成果及相关通知公告。
2. 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场所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便于来访群众查询。
3. 新闻发布会: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说明。
4. 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新乡市政府网”统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5. 新媒体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获取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书面或在线方式向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提出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
-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的形式(纸质、电子版等);
- 申请理由。
收到申请后,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四、信息更新与监督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将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核查与更新,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局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地址:新乡市XX区XX路XX号
电话:0373-XXXXXXX
邮箱:xxx@xx.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通过本指南,我们希望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开放性和公信力,推动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