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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格式

发布时间:2025-02-25 02:14:55来源:

公函格式要求严谨,是机关单位间进行正式沟通的重要工具。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公函格式要求:

一、标题:公函的标题应明确、简洁地反映公函的主要内容。标题位于公函首页上方正中位置。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部分,置于标题下方居中或左上角。

三、主送机关:指公函的主要接收方,通常写于标题之下,顶格书写。

四、正文是公函的核心内容,一般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开头简要说明事由;主体详细阐述事项内容;结尾则提出希望、请求或建议,并表明态度。

五、附件说明:若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

六、发文机关署名与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署名应位于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则右空四字编排,且两者均在相应位置居右顶格编排。

遵循以上公函格式要求,可以确保公函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便于对方准确理解公函内容并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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