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处于试用期的干部,其职责和权限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以观察其是否能够胜任所任职务。在此期间,上级部门可能会安排定期考核,通过多方面的反馈来评估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这种做法有助于避免因仓促任命而导致的人事决策失误,同时也给予干部自我调整和提升的机会。
而对于提拔任职的干部而言,则需特别注意遵守相关的回避制度及廉政准则,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此外,在正式履职前,还可能需要接受必要的培训,以便更快地融入新的工作岗位,并有效履行职责。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这些具体条款,不仅体现了我国对公职人员管理的严谨态度,也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