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个税计算公式
【2017个税计算公式】2017年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国家对个税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尤其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式进行了优化。了解并掌握2017年的个税计算公式,有助于个人合理规划收入和纳税义务。本文将对2017年个税计算的基本原理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各收入档次对应的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一、2017年个税计算原则
根据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税计算采用的是“综合所得”模式,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合并计算。但针对工资、薪金所得,仍然沿用按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
个税计算公式如下:
> 应纳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适用税率) - 累计速算扣除数
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减去起征点(3500元)、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后的余额。
二、2017年个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
|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1 | 不超过1500 | 3 | 0 |
| 2 | 超过1500至4500部分 | 10 | 105 |
| 3 | 超过4500至9000部分 | 20 | 555 |
| 4 | 超过9000至35000部分 | 25 | 1005 |
| 5 | 超过35000至55000部分 | 30 | 2755 |
| 6 | 超过55000至80000部分 | 35 | 5505 |
| 7 | 超过80000部分 | 45 | 13505 |
> 注:以上数据适用于2017年全年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预扣预缴计算。
三、个税计算示例
假设某员工2017年月工资为10000元,五险一金为2000元,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3500 - 2000 = 4500元
- 按照税率表,4500元属于第3级,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 每月应纳税额 = 4500 × 20% - 555 = 900 - 555 = 345元
全年应纳税额 = 345 × 12 = 4140元
四、注意事项
1. 2017年仍实行按月预扣预缴,年终需进行汇算清缴。
2.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2017年尚未全面实施,因此实际计算中可能不涉及。
3. 个税计算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如是否有兼职收入、劳务报酬等,需分别计算。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更清晰地了解2017年个税计算的基本方法和相关税率表。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减轻税负,提高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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